国家安排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

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23次会议精神,切实保障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,突出救助重点,促进受灾群众自力更生、生产自救,日前,民政部、财政部下发通知,部署汶川地震重灾区四川、甘肃、陕西三省困难群众的后续生活救助问题,对救助对象和期限、救助标准和资金、政策衔接及工作要求作出具体安排。


通知指出,今年11月底后续救助政策到期后,对于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灾区群众,可区分不同情况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、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,保障其基本生活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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